摘要:8月26日,三元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。决定任命赵丰为三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。免去尤国栋的三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;免去何妹香的三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。任命黄璐为三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;...
8月26日,
三元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。
其间,会议审议、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。
决定任命赵丰为三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。
免去尤国栋的三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;免去何妹香的三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。
任命黄璐为三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;免去吴为满的三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来源:三元区人大常委会
新媒体编辑:黄璐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