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2021年4月29日,霍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——任命:刘太原为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;余宏昆为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;杨 毅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。免去:袁 君担任的县人...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2021年4月29日,霍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——
任命:
刘太原为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;
余宏昆为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;
杨 毅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。
免去:
袁 君担任的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职务;
汪昌陆担任的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;
余宏昆担任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。
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决定任免人员名单
(2021年4月29日霍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)
决定任命:
汪明勇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;
李 康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;
何 林为县审计局局长。
决定免去:
许华清担任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;
刘太原担任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;
秦庭耀担任的县审计局局长职务。